面对我的再次审讯,原怜安显得有些冷漠,她抱怨警方的反复询问。
我试图引导她,如果她能直接交代,可以节省双方的时间。
然而,她坚定地否认了所有指控,坚称自己无辜。
她解释说,因为卞鹏鲲没有联系她,她才去摄影馆寻找,认为事情并不复杂。
她还强调自己作为一个女性,不可能有能力实施如此残忍的犯罪行为,更没有动机去杀害对她如此好的卞鹏鲲,他是她的经济来源。
原怜安还提到,她在现场留下的佛珠是因为看到尸体时的恐惧而不慎遗留的,她请求警方停止对她的怀疑,并将调查重点转移到卞鹏鲲的其他人际关系上。她一口气说了很多,逻辑清晰,但语气略显生硬,可能是因为被多次询问而显得有些不耐烦。
观察她的微表情,没有发现害怕或紧张的迹象,这通常是无辜者的反应。
如果她真的有所隐瞒,不太可能只表现出不耐烦。
我的同事何梁宇在这时插话,提醒原怜安,警方仍在调查她的说法,并强调在洗清嫌疑之前,她需要留在警局。原怜安显得有些不耐烦,她表示自己还需要回去工作,因为失去了卞鹏鲲的经济支持,她必须自食其力。
她的态度和表情透露出一种不想继续留在警局的急切,但她的言行并未显示出与案件有关的心理素质。
如果这是伪装,那么她的表演技巧就太过高超,几乎不可能。
然而,考虑到她的表现,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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