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狐假虎威,作态拿捏得纯熟:“听说过威哥吗?”
混混们左右对视一眼,有人点点头,遂作鸟兽散。
唯有林惜岚惊疑不定,留蝴瞥了jsg眼鹌鹑似的她,问:“他们经常找你吗?”
实验初中邻着职高,校门附近常有混混流氓出没,林惜岚确实不是第一次被尾随和关注了。
但光天化日之下,她的警惕性远远不够。
留蝴不争气地看她:“你怎么还是这么不小心,下次碰到了,你就报威哥和我的名号——记得叫我大名,金婷娜。”
这像是学校课堂从不曾涉足的背面,留蝴像是路过,就这样突然降临,而后不知所踪。
她甚至都没来得及问她去了哪里,最近在干什么。
林惜岚不知道她有没有继续念书,也不知道她过得如何,直到中考后,她终于又见到了留蝴。
考试结束是中午,六月的太阳暴晒着,留蝴站在考场的铁栏外,她又瘦下来了,穿着吊带短裤,感觉一阵风就能把她吹走。
但她的眼睛很亮,在人群中找到林惜岚后扬手,朝她递来了一杯冰奶茶。
“这是我做的。”留蝴有些高兴地说,“我现在在奶茶店打工。”
林惜岚头脑懵着,她问:“你不上学了吗?”
“上。”留蝴轻轻摇头,她人变得柔和了一些,“不过不是现在,下半年新学期我会去读书的。”
她在攒钱,林惜岚大概懂了,踟蹰道:“我可以借你钱的。”
留蝴笑了起来,林惜岚已经很久很久没见到她的笑容了,她轻快地回:“相信我,我会解决的。”
虽然飞不高,但这确实是一只非常顽强倔犟的蝴蝶。
留蝴没有多逗留,也没有答应林惜岚的邀请,什么联系方式都没留下地离开了。
林惜岚追上去喊她,留蝴转身,“说过了,别叫我这个名字啦。”
“叫我金婷娜,说普通话。”她露出笑脸,乡音纠正得无比标准,“就像喊你现在的同学一样。”
后来金婷娜回了青木镇,来年取得了初中毕业证。
这是母亲告诉林惜岚的,她追问:“那她去哪读高中了呢?”
留蝴没有上高中。
她有些偏科,英语数学都比不过城里的中考生,但即便如此,她也超过了当地重点高中的录取分数线,是镇上中学的第一名。
但她一所高中也没选,没有人知道原因。
高二的暑假,那是巨变的一年,林振远离开,林惜岚心不在焉,几次月考排名狂掉,更没有想到会在那时见到留蝴。
她们并排走在重点高中的田径场高处的观众席,夜里叠影重重,落叶枯枝被踩得嘎吱作响。
留蝴问她以后想去哪个大学。
林惜岚暂时失去了雄心壮志,只说无所谓。
“林惜岚。”留蝴从没有这样叫过她全名,“你得考全市第一名。”
——连她死去的父亲都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。
留蝴继续说:“我打听过了,我们市要第一名才能去京城大学,你忘了吗,你以前说过的,要考京城大学呀。”
林惜岚不想再听小时候懵懂的豪言,小学生哪里知道京大有多难考,留蝴说错了,哪怕是他们市里第一名,也去不了京大,她打听到的是理科,文科已经很多年没有考上的了。
她辩驳:“小时候的话怎么能当真呢,你那时候不也说要考京大吗。”
留蝴盯着她,“是啊,可是我肯定没希望了,你和我不一样,你比我聪明多了,也比这里所有学生都聪明,况且你还那么努力,我好几次路上看到你,你边走边背书,我都不敢打扰你。”
“你会考上京城大学的,我已经有认识的大学生了,但还不认识京大的学生呢。”
林惜岚还想反驳,可留蝴从来没在嘴仗上输过她,只得闷声:“认识有什么用,你自己连书都不读了。”
“我有在读书。”留蝴目光闪烁,“我一点儿也不想呆在这里了,如果不能考去外地的话,那我就去打工,反正我会离开这里的。”
“我们以后会在大城市见面的。”留蝴站了起来,背后是沉沉暗夜,严丝密合地被阴云笼罩,遮蔽破光的可能。
她离开了困雀山,但依旧要面对一座又一座的大山,蝴蝶蹁跹飞舞,却怎么也飞不出这重重山岭。
林惜岚没有多向往城市,但她非常理解留蝴,她能帮她的太少,只能把自己复习的资料借给她,但留蝴没要,挥挥手就走了。
收到京大录取通知书的那天,林惜岚再一次见到了久未谋面的留蝴。
她留起了头发,长发披散,少见地穿着裙子,看起来和以前很不一样了,幼年难以驯服的野性被小心地收敛,只偶尔在眼底露出些许端倪。
她们谈天说地,留蝴仔细地摩挲着这大红色的录取通知书,一字一句地阅读着入学指南,好像每个字都镀上了金光。
林惜岚鼓励她考到京城,那是遥远的、要坐三十几个小时火车的首都。
那里有困雀山所没有的一切。
然而留蝴忽地说:“小岚,我怀孕了。”
她平淡地扔出惊雷,林惜岚怔忪无言,像是无法理解这句话一样,痴愣地望着她。
不过一手臂的距离,却遥远得抓不住。
留蝴躲开了她的碰触,站起来,结束了这场见面。
临走前,她说:“他会带我离开这里的,他保证过的。”
林惜岚很快见到了她的男友。
比她大十岁的社会人士,西装革履,人模狗样,他很客气地招待了林惜岚,不怎么欣喜道:“我会娶婷娜的。”
林惜岚从来不知道,一场糟糕的婚育可以如此摧毁一个女人。
灵魂出窍,然后再往躯壳里塞进另一个灵魂,陌生得让人心生惧意。
她们之后见得很少了,那个特意去学校找她,说会继续读书的留蝴像是死了,除了她,没有人记得那个倔犟少女的存在。
《出山记》的记录停止在她们的最后一次见面。
那年冬天,她们家办了酒席,这样的早婚在当地不在少数,等到年纪到了再去补办结婚证,都是喜闻乐见的大好事。
金婷娜邀请她来参加婚礼,过去她们甚少谈论婚姻,林惜岚从来不做和白马王子结婚的公主梦,留蝴更是对婚姻不屑一顾,小小年纪便知道那是坟墓。
可如今她像是全然忘了,竟要主动走进这“坟墓”了。
林惜岚完全不知道应该送她什么礼物,最后把学校求她整理的学霸笔记花大价钱全部打印了一份,装了一大箱送给她。
金婷娜没说什么,她那大字不识几个的亲戚们勉强和状元保持着客气,“哎呀这不能吃又不能用的,能卖几个钱呀?”
林惜岚觉得不好意思,份子钱足足多交了一百块。
金婷娜的伴娘是男方家的亲戚,林惜岚坐在台下蒙着红色塑料膜的圆木桌上,露天的流水席不断上菜,主桌有人高声笑:“终于把人嫁出去咯!”
林惜岚没有动筷子,她看着金婷娜熟练地敬酒,想起来之前她坐在化妆镜前,微笑道:“还好你没有做我的伴娘。”
在那一分钟里,她仿佛看到了留蝴的旧影,然而很快,金婷娜扬起一个笑脸,把喜糖塞进了她手中。
第二天,林惜岚在家门前看到那箱没拆动的复印资料和如数退还的礼金。
箱子里掉出另一个红包,背后是留蝴的笔迹:[金榜题名,前程似锦]
此后,林惜岚离开困雀山,一别就是四年。
而留蝴兜兜转转,谁也不知道她有没有走出那座深山。
这段友谊在时间里发酵,渐渐成为一道难以言说的伤疤,再没有人提起。
直到林惜岚再次动笔,忠实地写下“留蝴”这一遥远的称呼。